南都讯 记者刘学 实习生余绮华 两次用棒棒糖吸引两名6岁的小女孩,然后带到偏僻的地方,脱掉其裤子对其进行猥亵,实在天理不容。近日,台山市人民法院对骆某荣猥亵儿童一案作出判决,骆某荣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法院查明,2013年8月20日14时许,骆某荣以棒棒糖为引诱,将被害人张某欣(女,2007年出生)带到台山市四九镇塘虾百胜里村的后山处,脱掉被害人张某欣的裤子,用手摸并抠其阴部。第二天15时许,被告人骆某荣又在台山市四九镇塘虾百胜里村其出租屋处,将在其出租屋玩的被害人张某霞(女,2007年出生)抱到床上并脱掉其裤子,用手摸并抠其阴部。经广东省台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张某欣、张某霞所受损伤均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骆某荣无视国家法律,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鉴于被告人骆某荣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骆某荣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南方网刘学2014-02-21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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