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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务员公费医疗一年花14亿 未公布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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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7 16: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06月14日07:45羊城晚报 杨辉

●人社局网站公布今年城镇居民医保预计资助资金1.2亿元

●根据市卫生局数据,210万农民整个医保费用不到8.2亿元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杨辉报道:日前, 记者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 该局2012年度收支预算为50.2亿元,其中,广州市公务员公费医疗一年花费14亿元, 远远超过广州210万农民医保总额。

50.2 亿资金安排中,公费医疗、新农保政府补助和市人社局工资占资金使用大头。其中2012 年市人社局为全市公务员支出的公费医疗资金为14亿元,占人社局50 亿元预算近3 成。

人社局的预算中,对超过50 万人的广州城镇居民医保也有资助安排,预计资助资金为1.2 亿元。

人社部门的预算编制中并没有农村居民合作医疗的补贴情况。根据广州市卫生局数据,2012年广州210万农民整个医保费用不到8.2亿元,各级财政对农民医保补贴总额为6.15亿元。

实际上,广州农民的新农合,政府补贴力度不到公务员公费医疗费用一半。

广州210万农民的医保费用总和,也才略超广州公务员公费医疗14亿费用的一半。

数据也显示, 广州对城镇居民和农民的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总额, 仅为公费医疗一年花费的52%。

广州市人社局:因公出国出境人均花费万余元

新快报讯记者 罗仕报道

近日,广州市人社局在其官网“信息公开目录”的“财政预决算”一栏,公布了原市劳动保障部门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077.76万元,其中公车支出占大头,为1660.06万元,占79.9%。据悉,此次公开的决算支出情况为原市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19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8个。

因公出国出境花了100万

公开情况显示,2010年原市劳动保障部门共组织出国(境)团组11批,局系统54人次参团,分别赴为赴澳门参加2010(第六届)穗港澳蓉青年技能竞赛活动、赴德国进行社会医疗与社会保障培训、赴香港大学进行信息化建设交流学习、赴俄罗斯进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等。同时,参加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市委组织部等各级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6批,共有42人次参团。

数据显示,2010年该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共计100.10万元,总计出国(境)人次为96人,人均出国(境)经费为10427元。

一年买了28辆新车

在该部门2010年的“三公”经费中,公车支出占到了近八成,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60.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用695.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4.49万元。

公开的支出情况对公车支出进一步说明,695.57万元的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是公务用车报废更新支出。2010年原市劳动保障部门共购置新车28辆,其中轿车24辆,大巴1辆,面包车3辆。属于报废后更新的14辆,未满编新增购车14辆。

而964.49万元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是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执法用车使用频率高

公开情况显示,2010年该单位实有车辆149台,其中劳监执法用车11台,技校大巴19台,中巴6台。

对于上千万的公车支出,该公开情况说明:一是局属六所技工学校校区较远、教职工较多,校车需接送教职工上下班和学生参加集体活动,校巴的运行维护费用较高,每辆费用9万元/年,较大于公务用车费用。

二是原市劳动保障部门存在较多执法用车和社保、医保业务督查用车等,用车频率较一般的公务用车要多,中巴和执法用车每辆约需8万元/年。

广州市质监局:公车运行维护花了1486万

新快报讯记者 冯艳丹 实习生段可报道 近日,广州市质监局在其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的“财政预决算”子栏目中公布了2010年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公布数据显示,“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合计2019.79万元,分别为因公出国(境)经费87.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82.84万元、公务接待费349.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大头”,占总支出的78.37%,近八成。

每项因公出国会议都列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87.88万元,主要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各项费用支出。里面详细列出了每项因公出国(境),包括赴美国参加爱节能减耗培训,赴斯洛文尼亚参加第53届国际计量测试联合会总理事会会议,赴法国、德国考察西欧国家大型游乐设备监考情况,赴阿根廷、巴西、秘鲁考察质量监督工作,赴英国、德国进行计量技术考察,组团赴英国考察技术贸易壁垒等等相关工作。

96万元买了6台新车

而“公车”支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支出9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报废更新支出。2010年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车辆6台,为公务车到使用年限按规定报废更新购置。另一部分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86.84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特别是稽查打假执法巡查车辆的运行费用。

此外,记者发现,广州市质监局近几年的财政预算都在网上公开,“三公”经费公开是第一次,2011年的“三公”经费仍未公布。

(羊城晚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17 16: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八成省份公务员已取消公费医疗 广东尚未完成

2012年01月20日09:18南方网

  日前,北京市宣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市属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约22万人取消公费医疗,并入职工医保。公务员医疗保障改革再度引发公众关注。

  记者从各地了解到,截至目前,内地31个省区市中,至少有24个已取消公费医疗,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其他省份正在逐步取消公费医疗。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此后,全国大部分地区根据文件精神,陆续取消了公务员公费医疗,对在职和退休公务员(离休人员除外)实行医疗保险。山东、广东、江西、江苏、湖北等7地公务员尚未全部取消公费医疗。

  其中,河北全省在职和退休的公务员全部加入医疗保险,2 .8万左右离休人员仍然享受公费医疗。

  在山东省17个地市中,除济南、烟台尚未完全取消公费医疗外,其他15个地市都已经实现了全员参保。2012年,山东省计划将省直机关公务人员和其他尚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医保范畴。

  广东绝大部分地市已完成了公费医疗制度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接轨。其中,深圳市公务员1992年就全部参加了职工医保。虽然目前广东省直、中央驻穗单位及广州市公务员并未完成公费医疗与医保接轨,但广东省、广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均表示,公费医疗改革并没有停顿。

  江西省设区市和县区基本都实行了医保,只有省直机关和南昌市及所属县区还在实行公务员公费医疗。

  在江苏,除了南京市和省直机关外,其余12个市全部将公务员纳入医疗保险,取消了公费医疗。

  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务员仍享受公费医疗。此外,还有数万名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公费医疗。

  另外,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青海等省区,公务员在参加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还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据《人民日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17 16: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消公费医疗只是取缔特权福利的开始

2012年01月16日10:34深圳商报舒圣祥

  中央级公费医疗改革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计划明年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2010年,北京各区县45万公务员率先启动公费医疗改革,并入职工医保;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级22万公务员的公费医疗,全部纳入职工医保,完成改革。因此,约33万人的中央级公费医疗启动改革,已成北京公费医疗改革的最后一场“攻坚战”。

  当绝大多数人都必须掏钱存储才能享受较低水平的社保福利,少数人非但不用缴费反而可以享受超国民待遇,这种不公平的多元社保政策,任何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都不能容忍。因此,取缔公费医疗是改革必须迈进的一步。在北京市级公费医疗已经取消之后,中央级公费医疗晚一年之后再取消,其实已经算是很“落后”了。但是,我们还是要为这样的决定感到欣慰,因为一旦中央级公费医疗取缔,在自上而下的力量推动下,各地公费医疗都有望进入摧枯拉朽的取缔议程。

  因此,在国务院正式决定取消中央级公费医疗之后,公费医疗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已经可以预见。对此公众期待的是改革不要留下尾巴,不要一边将公费医疗并入职工医保,一边又额外增加所谓“补充医疗保险”,让实质上的不公平在形式公平的外衣下继续变相存在。

  除了取消公费医疗要彻底之外,公众最大的期待则是:取消特权福利的改革能够举一反三,从公费医疗开始逐步全部推进,直至公民权益人人平等在社保领域能真正实现。与医疗保险双轨制一样,现行养老金政策同样是绝对的双轨制: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而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这显然也是严重违背平等原则的。

  为此,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1年要积极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通过改革现行单位保障制度,统一公务员、事业单位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可是时隔一年,改革时间表尚无发布迹象。除了事业单位养老体制改革举步维艰之外,公务员则完全被排除在改革范围之外。改革者要打破别人的铁饭碗,自己的铁饭碗却捧得更紧,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的。尽快取缔机关养老金,将养老金缴费政策与退休政策的统一纳入政策议程,这是民心所愿。
 楼主| 发表于 2012-6-17 16:3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公务员将无公费医疗 或纳入医保体系
2012年01月16日08:54广州日报

  计划明年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昨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张大发表示,中央级公费医疗改革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计划明年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级22万公务员的公费医疗,全部纳入职工医保,完成改革。

  张大发介绍,今年北京市人社局将启动中央级公费医疗改革的方案设计,明年计划正式启动中央级公费医疗纳入职工医保改革。

  公费医疗纳入医保,张大发认为有两个好处,一是持社保卡就医可以即时结算,不需先垫付医疗费;二是参加医保持社保卡就医,到任何医院都可享受保险,有了更多就医选择。

  同时,张大发解释,公费医疗并入医保后,公务员可有补充保险,确保看病报销补偿水平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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